為了使降水量具有較高的精確性和比較性,氣象觀測規範中規定:降水量指從天空中降落到地麵上的液態或固態(經融化後)降水,未經蒸發、滲透、流失而在水平麵上積聚的深度。降水量以毫米為單位。
測定降水量的基本儀器是雨量器,雨量計又稱量雨計、測雨計。是一種氣象學家和水文學家用來測量一段時間內某地區的降水量的儀器(降雪量的測量則需要使用雪量計)。常見的有虹吸式和翻鬥式兩種。
它的外部是一個不漏水的鐵筒,裏麵有承水器、漏鬥和儲水瓶,另外還配有與儲水瓶口徑成比例的量杯。
安置在觀測場內固定架子上。器口保持水平,距地麵高度70厘米。冬季積雪較深地區,應在其附近裝一能使雨量器器口距地高度達到1.0-1.2米的備份架子。當雪深超過30厘米時,應把儀器移至備份架子上進行觀測。
冬季降雪時,須將漏鬥從器口內擰下(用舊式雨量器的站,須換承雪口),取走儲水瓶,直接用承雪口和儲水筒容納降水。
(一) 液態降水的觀測記錄每天8時、20時觀測前12小時降水量。在觀測時要換取儲水瓶,把換下的儲水瓶取回室內(降水很小或已停止時,也可在觀測場內),將水倒入量杯(注意倒淨)。然後,用食指和姆指夾住量杯上端,使其自由下垂(或將量杯放在水平的桌麵上),視線與水麵平齊,以水凹麵*低入為準,讀得的刻度數即為降水量,記入觀測簿中該時降水量定時欄。降水師大 時,可分數次量取,求其總和。量取完畢,應進行複驗。此外,也可用台秤直接稱量。
(二) 固態降水的觀測記錄將已承接固態降水物的儲水筒用備用儲水筒換下,蓋上蓋子後,取回室內,待固態降水物融化後,用量杯量取。也可將固態降水物連同儲水筒用台秤稱量,稱量前須把附著於筒外的降水物和泥土等清除幹淨。如無台秤,又遇發報觀測,則可加入定量的溫水,使固態降水物完全融化,再用量杯量取,但量得數值須扣除加入的溫水水量。觀測時間及記錄均同液態降水。
(三) 六小時降水量的觀測記錄拍發繪圖報的台站,凡配有遙測雨量計的,采用遙測雨量計觀測專供編報用的2,8,14,20時前的六小時降水量,記錄記入觀測簿該時RR欄。若無遙測雨量計或遙測雨量計發生故障時,應使用雨量器觀測前六小時降水量,記錄記入觀測簿中該時RR欄;同時按上述(一)的規定,分別記入8時,20時的定時欄。
雨量計的測量是有限製的。在風力過大(熱帶風暴或颶風)時使用雨量計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在對雨量計本身造成傷害的同時,所記錄的結果也會有過大的誤差。此外,雨水粘附在筒壁或漏鬥上,會導致測量結果略微偏小。
另一個常見的問題是當溫度接近冰點時,雨水在落到雨量計上時可能會結冰,從而導致漏鬥堵塞或其他問題。與其它氣象學儀器一樣,雨量計應當放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樹木的空地上,以*大程度地減小觀測誤差。
本文內容是由朱希亮編輯,更多雨量器的測量與使用方法相關內容請瀏覽利誠自動化網其他頁麵。
版權聲明:版權聲明:如果喜歡分享雨量器的測量與使用方法這篇文章請保留http://www.yiqiwang.net/cjwt/112.html 本文鏈接。
請發表您的評論